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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事故的赔偿问题

     郧阳涛哥在与一些网友闲聊时发现有不少人对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问题存在误区或误解。比如:如果没有保交强险,只需要按责任比例赔偿;没有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与另一方肯定无关就没有责任;对方喝酒了,事故责任肯定是对方的等等问题,这些想法,基本是当事人自己的一种臆断,很多时候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更说不出具体的理由。再重新说明,没保交强险发生事故的赔偿问题,以纠正一些人的错误认识。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一部分车主认为,交强险保不保有什么关系,大不了我补上不就可以了吗?但事实上,情况并没有这么简单。如果机动车没有投保法定的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就需要自己承担本应该由交强险承担的那部分损失。

关于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事故的赔偿问题-郧阳涛哥博客

      这样说,可能还会有人理解不了,那编者就以案例形式解释说明。假如发生一起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车辆A和车辆B,两者是同责责任,假如A车没有投保交强险。其中,A车上的人医药费伤残赔偿金额等费用需要25万,车辆损失8万;B车上的人医药费伤残赔偿金额等损失需要30万,车辆损失10万。一些人认为,A车没有投保交强险,商业险投保50万,同责责任,赔偿金额就是总金额的一半,即25+8+30+10=73万的一半为36.5万,自己有50万的商业险,基本不用自己掏腰包,或者掏的也不会多。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赔偿是有先后顺序的,先交强险,再商业险。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本应有交强险赔偿的部分,是需要扣除的。所以,实际的赔偿公式是(30-19.8)+(10-0.2)+(25-19.8)+(8-0.2)=33万,其中的一半,即33的一半为16.5万是商业险部分承担的。就是说,A车辆只能从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赔到16.5万,另外的20万是无法赔偿的,也就是本应有交强险的限额20万的赔偿部分,由A车的驾驶员自己承担。这些,就是一些人认知的误区,所以,交强险必须投保,因为这是法定的,如果没有投保,后续就由当事人自己承认本应有交强险承担的赔偿责任。

      另外,再例举个特殊的情况,就是没有投保交强险造成对方死亡,且没有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为无责方,一般人会认为,既然自己是无责,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事实是,交强险有无责赔偿的规定,就这个情况,无责任需要赔偿另一方1.8万的损失,如果没有保交强险,这1.8万元就要当事人自己承担,承担的是交强险无责赔偿的金额。

      总结,交通事故赔偿遵循的是,先交强险后商业险的原则。所以,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当事人就需要自己承担本应有交强险赔偿部分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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